Friday, September 1, 2017

第七篇:知其不可而為之

《華語專業電視主持人訓練班》上課門檻是十八歲,而權怡鳳在報名時距離最低年齡還差半年,而恰恰在這個時候,台內盛傳當紅某一人正顛覆著體制,單邊宣佈:「所有節目單位若欲邀請於她,只能經由藝人管理組通過其律師安排」。就此甚囂塵上的謠言氣得綜藝組總監李志中咬牙切齒之際,陳明利適逢其時地要求見我。

我轉念一想,此事是否屬實尚未確定,而廣播局正積極致力於員工自我挖掘、發展多面向才能的「跨專業」時期,坐在我跟前的小女生要真能超群越輩、出類拔萃,何不因勢利導為她創造機會,破例讓她進來接受主持人培訓?

由於學員遴選考核期已過,主持人培訓課程即將開始,我當下決定以「即興答問」的方式考核權怡鳳。

我與明利打了個眼色,與她東拉西扯,但更多時候卻是「項莊舞劍,意在沛公」,尖銳地要怡鳳發表己見以檢測她應對突發狀況的能力,同時評估她說話的內涵。

機靈、自信、聰明並充滿感染力的熱情,雖然稚嫩,但潛力迸發。我決定給權怡鳳一個機會,在截止日期已過、年齡不足、審核權在最高層而「知其不可而為之」,立馬在最短的時間,上書由廣播局總經理主持的「節目方針委員會」,請示批准讓權怡鳳加入即將在一周後就開課的主持人培訓班。

廣播局的「節目方針委員會」每兩周逢週四召開會議,顧名思義,它是審視所有節目內容、型態、藝人選用及預算等的「最高電檢處」。若本週來不及提案,權怡鳳就與這一屆不定期舉辦的培訓班失之交臂了。於是我疾筆奮書給「委員會」打了一份緊急彙報,並要求免除她不足18歲年齡門檻的限制。

第一時間奔向綜藝組總監李志中辦公室加籤文件,豈料碰了一鼻子灰。他當時因故心情惡劣,拒絕了我的提案。再來是唯恐「委員會」秘書處因過期呈交文件而刁難,搞不好為他招惹麻煩。

牛肉還沒端上桌,就被自家人在廚房內打破,我自然極為不快。正當他揮手使我出去等待下一次會議召開前再見他的時候,我急中生智,冒天下之大不韙問他說:「現在的主持人很多嗎?下來請藝人要上律師樓,你去,還是我?」

刷的一紅,總監一臉怒氣一下子鼓脹了起來,他洩氣地靠躺椅背上,雙臂托在腦後,若有所思,一會兒,他斜睨著我,說:「放下,我來加簽。」

我不敢怠慢,匆匆遞給他我手中的筆,他甩開我的手,抽開自己的「簽名筆殼」,一遍又一份,總共簽了三十份至給全委員的文件。

我猛力一捧所有文件,以一百米的速度衝到位於另一棟大樓的處長辦公室,說明來由,請處長二度加簽。


處長愛才,也受同一謠言困擾,對我物色到權怡鳳一事,一邊閱覽報告,一邊加簽,一邊巨細詳問;我一面抹乾滿頭大汗,一面喘著大氣,一面激情於處長的正面肯定,志得意滿,更一面娓娓道來......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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